【圆明网】上海市静安区的法轮功学员范丽敏自二零一四年九月被劫持至上海市女子监狱已有五个月之久。
范丽敏有时候黑眼圈非常严重,监狱可能有不让其睡觉的行为。
范丽敏小腿经常浮肿,时好时坏,在监狱可能被罚站。
范丽敏在监狱短短五个月,臀部上却已经长了老茧,在监狱可能被罚坐小板凳。
范丽敏在监狱无法炼功,血压居高不下,监狱强制要求范丽敏长期服用降血压的药物,但是范丽敏睡觉常常流非常多的口水,感觉非常不正常,这种症状与服用精神病人的药物出现的症状非常相似,监狱疑似对范丽敏使用了控制精神的药物。
监狱还威胁范丽敏,不准对家里说里面的情况,要为家里的安全考虑,以其女儿,丈夫的安全,威胁范丽敏不准说出实情。
据悉,监狱对范丽敏非常特殊,范丽敏被关在五监区,而安排家属会见总是和三监一起,不知是否为了孤立范丽敏,以强制转化。
范丽敏 |
家住静安的范丽敏于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被静安国保绑架并抄家,次日,国保610绑架了范丽敏的女儿,并要求其指认自己的母亲为代价,换取自由,并用女儿威胁范丽敏的丈夫,要求其在非法搜查的所谓的照片上签字,以换取女儿的自由。
范丽敏的丈夫是一位残疾人,在失去妻子与女儿的双重打击下,受此威胁,最后只能忍痛在照片上签字。范丽敏的女儿在被关押一个月后,被取保候审八个月。
范丽敏在公安调查阶段,丈夫便为他委托了律师,结果国保去该律师事务所以查账为名,要求律师退出,不要为范丽敏做辩护。
在检察院阶段,由于得知律师做无罪辩护,静安区检察院科长赵琪昊向律协和司法局投诉,威胁律师以达到律师退出辩护的目的。
法院阶段,家属从北京请来了两位正义律师为范丽敏做无罪辩护,但是,董律师申请的十位证人,法院全部驳回,不出庭质证,并将坚持质证的董律师赶出法庭。
公诉人问范丽敏是不是炼法轮功,范丽敏说是。李律师问范丽敏为什么炼法轮功,审判长吴国强打断说这个问题不能问。又问范丽敏是怎么被抓捕的,范丽敏说:“一帮人冲入家中,将我强行带走,不出示任何证件……”吴国强听到这里,又说这个问题不能说。
范丽敏的女儿指出,为其做口供的警察全部造假,这些在口供上出现的名字的警察,从未替其做过口供,法官却当庭无视这些造假。范丽敏的丈夫说当时签字,只是因为他们拿女儿的安全作为威胁,自己根本没有选择,这是一场交易,法律就这样被践踏了。
法官吴国强说,只是叫你来说情况,不是叫你来发表演说的,在这种明显不公平的庭审中,范丽敏最后的自辩权也被剥夺。
静安法院最后只是草草的在判决书中写搜查过程存在瑕疵,便企图为静安国保,陈家明,殷国鹏、周峰等610恶警的行为合法化背书。
范丽敏对静安法院的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不服,提起上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不顾法律与事实,在范丽敏提出法轮功不是×教时,法官郁亮无理的说,就是×教,已经定了,新定的,刚刚定的。企图哄骗范丽敏。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
家属在得知法官是谁后立即为范丽敏聘请了律师,可是因为害怕律师介入,法官快速在三日内审理结案,并且拒收律师的手续。并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范丽敏被劫持到女监后,与家属会见与通话都有监听,街道610科长朱菁协同居委会,以看望范丽敏为由,在范丽敏夫妻间传话,故意挑拨范丽敏夫妻关系,以达到转化范丽敏的目的。
范丽敏案件主要责任人
上海市静安区国保610:陈家明、殷国鹏、周峰
上海市静安寺派出所警察:丁家凯、奚郑华、张杰、应绍武、葛仲宇、朱伟忠
上海市静安区综合治理科科长:朱菁
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赵琪昊
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吴国强(刑庭庭长)、芮志平
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段守亮(刑二庭庭长)、蒋征宇、郁亮
上海市女子监狱五监狱区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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